数据核验于 2026-05-24。基于公安部令第163号第五章(记分减免)和第四章(满分处理)。
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,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以扣减6分。
操作渠道:交管12123(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APP)
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。
| 情形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一次记满12分 | 扣留驾驶证,参加7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,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发还驾驶证 |
|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| 参加30天学习 |
| 二次记满12分或累计24-36分 | 科目一考试 +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|
| 三次以上记满12分或累计36分以上 | 科目一 + 科目二 + 科目三考试 |
| 拒不参加学习考试 | 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 |